為加強泰岳燃氣、泰山燃氣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集團公司”)干部隊伍建設,全面準確評價管理人員業績,決定在干部隊伍中實行優勝劣汰機制,現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該辦法。
一、總則
實施中層干部競爭上崗、末位淘汰,是集團公司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集團公司上下形成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用人環境,
建立健全育好人、選好人、用好人、留住人,推動管理人員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競爭機制。為集團公司改革發展提供人力資源保障。
二、管理人員競爭上崗、末位淘汰考評原則
(一)突出業績,用數據和實事說話的原則。
(二)績效考核與個人履行崗位職責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三)個別征求職工群眾意見和民主測評相結合的原則。
三、考核評價內容
(一)從政治素質、經營業績、團結協作、作風形象等四個方面進行工作目標量化考核。
1.政治素質:
(1)黨性強,理想信念堅定,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的安排部署,執行力強,不拖拉,不強調客觀。
(2)認真落實黨建工作的各項制度。
(3)堅持以集團公司發展為中心,對集團公司發展的思路、目標、措施明確。
(4)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企業文化建設扎實有效。
(5)學習政治理論參學率90%以上,學習質量高。
2.經營業績:
(1)完成工作任務,實現計劃目標,達到各崗位考核要求。
(2)所在單位實現安全生產,無重大人身傷亡事故。
(3)業務、經營、管理決策正確,針對性強,實效性強。
(4)工作標準化、規范化程度較高。
(5)工作中積極創新,嘗試推廣新的工作方式、方法,成效顯著。
3.團結協作:
(1)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執行有力。
(2)參與民主管理,執行廠務政務公開。
(3)按要求參加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4)團結協作,相互溝通,互相支持。
4.作風形象:
(1)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廉潔從業,無違規違紀現象。
(2)作風扎實,關心職工,求真務實,解決實際問題。
(3)認真執行財經紀律和物資采購、工程招投標的相關規定。
(4)自覺遵守集團公司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程序。
(二)召集職工群眾進行民主測評和個別征求意見。
四、考核評價方法
(一)采取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的方式進行。
(二)以業績考核為重點,根據不同崗位,考核各有側重。
(三)以工作目標量化考核和職工群眾評價為手段,通過對被考核者德、能、勤、績、廉全方位考核,評價被考核者的綜合素質。
(四)實行分級考核,集團公司本部中層干部由集團公司組織考核,二級企業中層及以下管理人員,由各企業負責組織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及意見上報集團公司備案。
五、考核結果與運用
(一)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工作目標量化考核總分100分,獲85分以上為優秀,75--85分為稱職,60--75為基本稱職(含60分),59分以下為不稱職。職工群眾評價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進行測評。
(二)把工作目標量化考核分和職工群眾的評價揉在一起進行綜合評價。
(三)考核結果為優秀、稱職的繼續留用。
(四)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的亮黃牌戒勉,限期整改,也可視其具體情況進行工作調整。
(五)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取消管理人員資格,就地安排工作。
六、考核組織及考核時間
(一)成立集團公司競爭上崗、末位淘汰考核領導小組,集團公司主要領導任組長,人力資源分管領導任副組長,人力資源部工作成員任成員。
(二)建立競爭上崗、末位淘汰考核辦公室,設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三)考核時間一般為每年十一月。
七、考核紀律
(一)考核人員認真履行考核職責,按規定和程序及要求實施考核,全面、準確、細致了解,客觀公正反應被考核者的情況。
(二)不準憑個人好惡了解或反映情況。
(三)不準借考核之機謀取私利。
(四)不準故意夸大、縮小、隱瞞、歪曲事實。
(五)不準設置障礙干擾或妨礙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