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勇老師-安監總局已成歷史,應急管理部橫空出世:如何應對安全監管新時代?
國家安監總局走了,應急管理部來了!
近日,全國兩會發布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其中,關于正式組建應急管理部的舉措引發了全國安全生產從業人員的廣泛關注和熱烈討論,大家的關注點主要集中于應急管理部的設置的合理性以及科學性等方面的分析。但個人認為,對我們廣大安全生產從業人員來說,對應急管理部的組建會對我們帶來哪些方面的影響進行分析和討論更為務實和必要,故此,本文試圖從改革方案的內容及其職責方面,就以下幾方面的問題提出個人的看法,與各位安全同仁共享和探討:
1、關于安監總局和安全監管
2、關于消防管理職責的調整
3、關于職業衛生管理職責
4、關于應急管理部的職能整合
5、關于對企業安全管理的影響
6、關于安全相關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影響
關于第一個問題,在改革方案發布后,很多人關注的一個問題就是,既然不再保留國家安監總局這一部門,那么是否意味著以后原本歸安監總局負責的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也隨之取消了呢?當然不是,改革方案里明確說明:原本國家安監總局的職責全部劃歸新組建的應急管理部,同時在應急管理部的主要職責里也有這一句話: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所以,改革后,對安全生產監管的力度不僅沒有取消或削弱,反而在監管力度和權威性方面有所增強。只是因為應急管理部這一名稱而可能影響了我們的判斷而已。
第二,改革方案將原屬公安部負責的消防管理職責劃歸應急管理部負責,同時將公安消防部隊也轉制為綜合性安全生產應急隊伍,這一調整無疑大大增強了事故應急力量的水平和應急效果。同時,這一改革舉措也意味著流傳已久的消防體制改革的大幕終于正式拉開了,相信后續在消防管理體制方面的改革舉措會陸續推出。
第三,改革方案將十年前剛劃歸安監部門負責的職業衛生監管工作又重新劃回了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即新組建的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至于這一調整的效果會如何,我們也將拭目以待。同時,2018年是國家安監總局確立的“職業健康執法年”,何況之前也一直在強調“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一體化監管”,令人費解。
第四,除了以上幾點,新組建的應急管理部廣泛和深度整合了應急管理的職責,必將有效增強國家應急管理的效果,以及去年召開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增強防災減災救災的能力”。
第五、此次改革力度可謂空前,但其實對我們企業的日常安全管理并無根本性的影響,只是政府相應的安全業務主管部門發生了調整而已,我們該做的一個都不少,只是政府監管的思路和方式可能會做相應的調整和完善。至于會在哪些方面對我們日常的安全管理帶來變化,相信后續的措施會盡快陸續出臺,我們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靜觀其變就是。
第六、此次機構改革所帶來的另一個影響,是新組建的應急管理部在整合了眾多職責和業務后,將至少同時擁有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消防工程師兩大注冊類職業資格和安全評價師這一水平類職業資格考試的業務及管理權限。鑒于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和安全評價三個方面的業務在內涵方面很多的共同點,有沒有可能進行整合為一個統一的職業資格,或者全部保留,但明確各自的業務范圍,互不干擾、互為補充,也是需要我們關注的一點。